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簡章
壹、宗旨:
為持續累積臺中市的文學能量,臺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稱本局)本(110)年舉辦第十屆臺中文學獎徵文活動,規劃多元徵選文類,開放書寫題材,讓不同創作領域的寫作者透過作品來呈現文學豐富的面向,激發創作的動能,並出版及保存優良文學作品。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三、承辦單位:文訊雜誌社
四、協辦單位:中央書局、紀州庵文學森林、Readmoo讀墨
參、徵選類別:
一、參選者資格︰徵稿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各類別皆須以繁體中文創作),本局及承辦單位所屬員工及三親等(含)以內親屬不得參加。
二、參選作品有下列情形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選、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狀),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並保有法律追訴權,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一) 作品稿件上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二) 在任何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臉書等公開媒體發表。 (三) 已輯印成書。 (四) 已在其他比賽中獲獎。 (五) 在徵文期間至得獎名單公布前,將作品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 (六) 抄襲、翻譯、侵害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
三、徵選主題︰主題不限。 四、 作品規格︰(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但每類以一篇為限。投稿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 (一) 小說:8000~12000字。 (二) 散文:3000~4000字。 (三) 新詩:30~40行。 (四) 古典詩:須創作組詩(4首為一組),限絕句或律詩組詩,請遵守近體詩格律。 (五) 臺語詩:20~30 行(以臺語為創作文體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臺羅拼音與推薦用字)。 (六) 客語詩:20~30行 (七) 童話:3000字以內。 (八) 國高中職生散文:國中組800~1200 字、高中職組 1600~2000 字。
肆、報名方式:
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或活動網站(https://www.tla.taichung.gov.tw/site)下載報名表(含著作權授權書)。其餘詳參觀網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