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訊息
銘傳應中系自82年成立至今,學士班已有29屆系友,碩士班有24屆(含華語碩士學位學程)系友,碩專班在金門(8)和桃園(21)共有29屆系友,博士班有15屆系友,累積系友超過3000人。2023年3月17日本校66週年校慶國際學術研討會,歡迎系友們回娘家。
應中系(所)友會組織章程
第一條 為聯繫銘傳大學應用中文系(所)(以下簡稱本系)畢(肄)業系友之情誼,建立系友聯繫網絡,發揮母校「誠、樸、敬、毅」精神, 謀求校友間的團結、福利、互助發展及協助母校與本系所發展為宗旨,於是成立銘傳大學應用中文系系所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會址設於本系(所)辦公室。
第三條 本會會員資格:
(一)基本會員:凡畢業或肄業於本系(所)者,得為本會之基本會員。
(二)準會員:凡就讀於本系(所)之在校生,得為本會之準會員。
(三)榮譽會員:凡現任或曾任職於本系(所)者,得為本會榮譽會員。
(四)贊助會員:凡認同本會組織章程宗旨並自願贊助本會經費者,得為本會贊助會員。
第四條 本會會員享有之權益:
- 基本會員具表決權;選舉會長、監事權;罷免會長、監事權;被選舉權。
- 準會員、榮譽會員及贊助會員無表決權、選舉權、罷免權、被選舉權。
第五條 本會應選監事三名,並由獲得最高票者擔任監事會主席。監事會職責為協助本會會務運作、督導各委員會會務執行狀況及經費審查。
第六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綜理會務,由會務委員會提名後,提請會員大會投票,公開產生。
第七條 每屆會長任期為三年,不得連任。
第八條 會長卸任後即擔任下一屆名譽會長,負責輔佐新任會長推各項會務事宜。
第九條 本會設副會長、總幹事各一名,副會長負責協助會長總理會務,總幹事負責會長和系上的聯繫,副會長及總幹事人選由會長推薦,並送請監事會備查。
第十條 本會各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會長遴選派任,並呈送監事會備查。
第十一條 本會會務委員會成員為會長、副會長、各委員會主任委員。
第十二條 會長、副會長、監事、各委員會主任委員需為本會基本會員。
第十三條 各委員會主任委員應依會務章程執行各項會務工作,並得募集委員會委員,委員會名單需送請會長核可,並呈送監事會備查。
第十四條 會務委員會得分設以下各委員會:
(一) 秘書及公關委員會:處理日常會務,雜務、會籍及本會一切公關事務。
(二) 庶務及聯絡委員會:負責總務、庶務及聯繫校友等事宜。
(三) 財管及開發委員會:規劃本會各項經費來源,並掌理本會財務收支事宜。
(四) 會員擴增委員會:掌管本會有關校友調查、聯絡、追蹤及吸收新會員事宜。
(五) 文書編譯委員會:掌理會議及活動記錄、本會刊物、文書出版、及各項宣導事宜。
(六) 康樂及教育委員會:負責會議召開、課程訓練、聯誼活動之規劃安排。
第十五條 各屆之委員會編制,如需調整,需提報會員大會,經通過始得實施。
第十六條 本會得依業務需要設秘書長一名,由會長遴選,送請監事會同意後任命之,掌理本會各項活動之籌辦及會務之推廣工作。
第十七條 本會會員大會應每年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之,會長因故不能召集時,應由副會長召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
第十八條 本會會員之入會費為新台幣貳佰元整,並應繳交年費。
(一)基本會員之年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二)準會員之年費:新台幣參佰元整。
(三)其他會員之年費:新台幣伍佰元整。
(四)永久會員之會費:新台幣臺萬元整。
第十九條 本會收支帳目經監事會確認後,每半年公佈一次,並於會員大會時提請追認。
第二十條 本會章程由會員大會通過後實行,修正時亦同。若有未盡事宜,可由大會授權給會務委員會修訂經由會務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過半數決議通過後修改,並於會員大會時提請追認。
銘傳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107)
第一條 宗旨
為表揚對國家及社會有優異成就或特殊貢獻且彰顯本校辦學精神之校友,藉以樹立校友及在校學生之楷模,並為銘傳人之表率,特訂定銘傳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候選人資格
凡曾在本校就讀設有學位或學分證明課程者,得為本辦法候選人。
第三條 遴選標準
本校友有具體事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經遴選為傑出。
一、 凡擔任中央各部會以上首長,地方縣市政府或民意代表對社國家有卓越貢獻者。
二、 長期熱心社會公益、造福人群,足為表率者。
三、 凡擔任中央研究院士或國內外相當等級機構,教育部認可之大學授職務,及國內 大專院校教授,於其研究領域有具體事蹟足徵傑出表現者。
四、 凡文化、藝術體育界人士曾獲國內外重要團頒發獎章或表揚者。
五、 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有卓越成就者。
六、 對本校建設或發展有特殊貢獻者。
第四條 推薦方式
本校友得經下列方式,被推薦為傑出候選人:
一、 本校各教學或行政單位推薦。
二、 本校各系所友會推薦。
三、 本校友會總暨分推薦。
四、 本校友五人以上連署推薦。
五、 本校校友服務之機關首長、同行之同業公會或相當之機構推荐。
六、 凡具備被推薦資格之一者,得經上述單位、校友或社會賢達向本傑出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遴選委員)推薦。推薦時應檢附傑出校友推荐書乙份、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簡歷乙份、自傳乙份、近一年二吋半身照片及生活照各二張。
七、 具備被推薦資格者,其遴選經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連續保留三年,但其被推薦次數不限 ,惟以當選一次為限。
第五條 遴選程序
本校傑出校友遴選程序如下:
一、 遴選委員會設十五至九人,由校長、 行政副校長、學術主任秘書研究發展處長、校友總會理事副常務監為當然委員,另由遴選學院代表及校友各三至五人組成之,長為 主任委員秘書執行秘書。遴選委員會各相關與事項議應就其本人利害係者,予迴避學生長得邀列席遴選委員會議。任期三年,連得擔者不被推薦為候選人。
二、 遴選委員會依標準公開受理推薦,經書面審查符合者送初議討論。
三、 初選會議由執行秘書召集,學院代表、校友總長擔任委員以面審查及初選會議由執行秘書召集,學院代表、校友總長擔任委員以面審查及初選會議由執行秘書召集,學院代表、校友總長擔任委員以面審查及初選會議由執行秘書召集,學院代表、校友總長擔任委員以面審查及面談方式併行,並依遴選標準推薦建議名單 (順位 )送交遴選委員會複之。
四、 遴選委員複會議由二分之一以上出席,過半數同意做成決。遴選委員複會議由二分之一以上出席,過半數同意做成決。遴選委員複會議由二分之一以上出席,過半數同意做成決。遴選委員複會議由二分之一以上出席,過半數同意做成決。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談行之複選會議由執秘召集全體遴委員出席並由主任委員持,就初選會議擬具之推薦名單擇優遴本校傑出友三名。
第六條 權利
本校傑出友代表權利如下:
一、 由校長於母校慶典隆重表揚,並頒贈每位傑出校友獎牌乙座及當選證書乙幀,以資獎勵。
二、 校友傑出事蹟刊登於本校「銘傳一週」、「銘傳校友」、「銘傳大學網頁」,並發佈新聞廣為顯揚。
三、 出版「傑出校友芳名錄」專輯,分送獲選為傑出校友並典存於本校校史館與圖書館。
四、 受邀代表母校出席內外大型公益或招生活動。
五、 受邀於全校或各系(所)學生集會時,返校傳承生涯規劃、奮鬥成功之心路歷程,以砥礪後進學子。
第七條 經費
辦理遴選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預算核實報銷。
第八條 實施暨修正程序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歷次活動剪影
系友回娘家(自左)105級紀冠全、98級劉珏伶、103級莊宜潔。現皆就讀中央中文碩士班
時間:2022年03月24日
2022年「中國文學之學理與應用國際學術研討會」圓滿落幕,系友發表論文參與盛會(1)
時間:2022年03月11日
2022年「中國文學之學理與應用國際學術研討會」圓滿落幕,系友發表論文參與盛會(2)
時間:2022年03月11日
2022年「中國文學之學理與應用國際學術研討會」圓滿落幕,系友發表論文參與盛會(3)
時間:2022年03月11日
系友百色學院副教授賴恒毅(前排右2)返校於中國文學之學理與應用研討會發表論文
時間:2021年03月12日
系友臺北商業大助理教授鍾哲宇返校於中國文學之學理與應用研討會發表論文
時間:2021年03月12日
系友黃威豪(左1)、楊東慶(右2)及劉叡穎(右1)於研究生研討會中發表論文
時間:2021年03月12日
林筠珊系友返校演講
時間:2020年09月11日
林筠珊系友返校演講
時間:2020年09月11日
97級碩班系友與導師餐敘
時間:2020年08月23日
賴昀謙系友返校演講
時間:2019年09月06日
研討會系友與參加學者合影
時間:2019年03月15日
系友參加本系學術研討會
時間:2018年03月16日
系友邱梓君返校演講1
時間:2017年11月24日
系友邱梓君返校演講2
時間:2017年11月24日
銘傳應用中國文學系系友會
時間:2017年03月17日
博班同學與系友餐敘活動
時間:2016年05月18日
碩博班系友參加研討會
時間:2016年05月18日
碩專班系友迎新餐會
時間:2015年10月13日
系所友會會長的話
歡迎系所友告知:
- 系所友嘉言懿行
- 各行業卓越表現
- 給學弟妹的忠告
- 對校系所的建言
- 師長同儕的思念
- 校園景致的記錄
- 一草一木的回憶
- 銘傳生活的點滴
- 其他想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