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辦法
一、徵件時間:112年3月2日上午9時起至112年4月13日下午5時止。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
1.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1.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古典詩詞。
三、徵選相關規定:
請參閱活動官網附檔「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
四、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後以掛號郵寄送件(線上報名系統將於4月13日下午5:00關閉!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線上報名程序與繳交文件格式請務必詳閱「報名專區-注意事項及報名流程」。
◎其他相關事項:可參考活動官網「交流討論-Q&A」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